2015年高职(大专)综合素质评价入学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从2015年起对考试形式和内容进行改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录取入学。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入学。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入学录取的学生要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我院2014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首批“综合素质评价入学试点”招生录取学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报考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广大考生积极报名。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已报名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招”)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参加高考(或单招)正式报名后,考生可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入学考核,经考核录取后可不再参加高考。详情参阅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拟招生计划:1200名。
2、拟招生专业:茶叶生产加工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室内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食品检测及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初等教育、语文教育、学前教育。
三、学历层次和学制:
学历层次:大专
学制:三年
四、报名程序:
1、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获得招生考试资格。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7日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12月1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
2、2015年3月(具体时间和实施程序待定)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价入学申请表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五、录取办法:
根据中、省文件精神,我院将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在2015年4月底前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评,“三校生”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测评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具体测试时间和细则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我院招生信息网)。
六、收费标准:
学院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5500元/生•年;住宿费为1000元/生•年,按学年收取。
七、奖、助学金: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八、学籍与毕业:
凡综合素质评价入学录取的学生,享有与参加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的待遇。在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过职业(执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形式,以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
咨询电话:0916-2890000 2617000 2617333
联 系 人:蔡老师、周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hzvtc.cn
招生网址:http://zsjy.hzvtc.cn
(转自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