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陕西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1-17 点击数:

安康高新中医医院系安康市中医医院高新分院,是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健康管理、康复保健为一体的政府举办非营利三级甲等中医院,规划开设病床800张。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020年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财会等专业应往届毕业生120名(招聘岗位与条件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学位;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凡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依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查询招聘岗位信息

应聘人员在安康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sxakzy.com.cn/)查询招聘岗位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中医医院行政楼四楼学术会议厅(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咨询电话:0915-8183615。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康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表2)。

4.根据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或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报名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5.资格审查:医院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统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笔试、面试。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履历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11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在人事科(行政楼609室)领取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准考证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中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健康信息中误选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仍然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四)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本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计算方法为:本次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11月22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与最低分数线在安康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百分制)。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总成绩在医院网站公布。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

1.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医院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影像专业除常规体检外,还应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辐射专项体检。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5.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

2.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康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新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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